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商协会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省非公有制经济商(协)会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党委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各商协会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程序及要求,按照所分配的党员发展计划名额,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抓紧时间做好确定发展对象、报党委备案、政治审查等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亲自把关、认真核准,切实用准用好党员发展计划名额。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各商协会党组织要认真细致摸排所属预备党员情况,核对党员档案,核准转正时间。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督促其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按照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研究,按时报党委审批。
三、有关要求
各商协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发展党员工作的职能职责。对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力、工作拖沓、弄虚作假的,出现漏报、瞒报、错报、迟报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所分配的党员发展计划名额。造成预备党员按期无法转正的,侵犯党员权利的,党支部书记要作出说明。对出现重大失误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委要严肃问责。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各商协会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程序及要求,按照所分配的党员发展计划名额,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抓紧时间做好确定发展对象、报党委备案、政治审查等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亲自把关、认真核准,切实用准用好党员发展计划名额。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各商协会党组织要认真细致摸排所属预备党员情况,核对党员档案,核准转正时间。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督促其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按照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研究,按时报党委审批。
三、有关要求
各商协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发展党员工作的职能职责。对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力、工作拖沓、弄虚作假的,出现漏报、瞒报、错报、迟报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所分配的党员发展计划名额。造成预备党员按期无法转正的,侵犯党员权利的,党支部书记要作出说明。对出现重大失误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委要严肃问责。
河北省非公有制经济商(协)会党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