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
根据《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亦是商会各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商会开展相关活动的基础和保证。现将2020年度会费缴纳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按照上报河北省民政厅备案,2020年6月12日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费收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会费标准收取。收取标准如下:
类别 | 普通会员 | 理事 | 副会长 | 会长 |
一年 | 3000元 | 5000元 | 10000元 | 100000元 |
1、会员可直接到商会财务部缴纳现金,也可转账或电汇缴纳。在办完转账或者汇款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商会秘书处,并告知汇款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商会将开具并邮寄河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开户名称: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翟营大街支行
账 号:101312460221
联系人:武星星
电话:17798019896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167号9号楼302商会秘书处
邮编:050000
2、缴纳时间:请于2020年7月17日前,完成2020年会费缴纳事宜,请妥善安排时间。
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感谢每一位会员朋友对商会的支持与信赖,商会秘书处将会用心提供专业的服务,为商会会员搭建一个务实、专业的优质平台。
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
2020年7月8日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