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规范不完善形势不容乐观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文玺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时说,全国公安机关近几年,年平均立案2000多起,总体上讲,非法集资活动有六个特点:
一是涉案金额在增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一般占同期经济犯罪总量的5%以下,但是它的涉案金额往往占到经济犯罪涉案金额总量的10%以上,高的时候要达到16%。
二是地域相对集中。虽然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发生过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但相对集中在一些重点省市,比如2012年全国立案数排名前十的省份,它的案件总量占全国77%。
三是涉及的领域较广。非法集资正在从传统的,比如房地产、矿产资源、农业、林业领域向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包括一些理财产品等一些新型领域转变。
四是跨区域案件增多。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是甲地注册,然后在乙地等多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
五是合法形式做掩护。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注册一个正规的公司和企业,然后再编造一些事实,通过虚假注册,制造有实力的假象,再通过开发项目、投资理财的形式,许诺一些高额的回报来从事非法集资的活动。
六是职业化的趋势有所显现。我们办案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专门从事资金的低吸高放业务,也就是大家平常听到的做所谓的资金掮客从中获取中间的利益。有的案件中非法集资的代理人,他的非法获利能够达到10%,甚至是30%,还有的是一个人代理几家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应该说对非法集资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全国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将于2013年5月开始。全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人杜金富在国新办举行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中国打击非法集资形势不容乐观。